做假账挪资金第一创业投资公司退市

发稿时间 2011-06-15 15:00
韩国警察厅智能犯罪搜查队14日以私自挪用公司100亿韩元资金为由,申请逮捕第一创业投资有限公司会长何某(58岁)。

2002年,何某为了能够使自己经营的土木工程公司发行94亿韩元票据,利用第一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做了担保。另外,2004年1月被审计揭发后,为了隐瞒此事何某又私自挪用第一创业投资有限公司运营的投资资金来结算发行的票据。

从2005年初到11月,何某用公司的钱来为自己交付个人所得税40亿韩元。2009年2月,以购买非上市公司股票为由拿走公司5亿韩元,并用来交付去年5月的个人犯罪追罚税款。

警察厅表示,从2008年开始,在柯斯达克上市的第一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因为年销售额不能达到30亿韩元而面临终止上市的危险。为了解决危机,何某又伪造虚假财务报表。

根据调查,2008年、2009年第一创业投资有限公司的年销售额仅为9.8亿韩元和4.7亿韩元,但在假账上却写到年销售额超过了30亿韩元。

从2008年7月到今年初为止,何某除了伪造假账,还伪造投资合同、营业执照等。

去年年末,何某利用假账为第一创业投资有限公司集资174亿韩元,还伪造了相同金额的投资合同。除此之外,何某还伪造了银行存取款记录。

每年会计检查时,何某便将伪造的存折记录交给审计人员,并指使下属及朋友伪装成投资公司有关人士来瞒骗审计。

警察厅表示,韩国交易所已经决定终止第一创业投资有限公司继续上市,警察厅将和韩国交易所一起对其起诉,投资者将会受到一定损失。另外,警察厅还将加大对其他创业投资公司的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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