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尔高等法院13日审理了全斗焕夫人李顺子、前秘书官李宅洙(音)及三子儿媳李允惠(音)对缴纳追缴款问题提出的异议申请。
李顺子与李宅洙(音)分别为延禧洞私宅土地、房屋及庭院的所有者。而其儿媳李允惠(音)则为别庄的所有者。
李顺子与李宅洙的法律代理人郑柱教律师表示,刑事判决只对被告人有效,对第三者判决无效。李允惠辩护人主张检方房屋拍卖不合理,现在的别庄为李允惠此前在拍卖中中标后购入的财产,追缴金已上交国家。
检方则主张延禧洞私宅为全斗焕名义下的财产。检方认为,李顺子在取得其延禧洞土地所有权时并无收入,2013年全斗焕长子全宰国已承认私宅全部所有者实际为全斗焕,并已提交其财产目录和申述书。检方同时指出,其儿媳李允惠从全斗焕夫人弟弟李昌锡(音)处购入别庄,属于特殊关系交易。她在明知违法的情况下进行了该交易,李昌锡负责管理全斗焕的秘密资金,属于其借名财产。
检方还表示, 2013年起对其资产进行查封,全斗焕家人一直并未提出任何异议。此前其家人一直恳求警方在全斗焕在世期间不要对房屋进行拍卖,但拍卖一开始执行,其家人就声称房屋并非借名财产,要求驳回二审法庭的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