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外部监查法》令上市公司和会计公司感到负担

发稿时间 2019-03-27 09:14
(本文为数据测试使用,请勿转载)

新《外部监查法》对进行监查的一方和接受监查的一方都造成了很大的负担。韩亚航空的冲击也与此不无关系。即使是为了减少不良监查而修改法律,也要检查企业和会计法人是否存在过分束缚的一面。

[图片来源 网络]


据26日金融监督院的电子公告,kospi上市法人韩亚航空当天重新提交的2018年监查报告书的监查意见从限定范围内被更改为适当。如果上市公司受到比适当更坏的审查意见,就可以在股市上受到不利影响(指定管理项目、上市资格审查)。

监查报告书的提交被推迟的事例也层出不穷。包括20家kospi公司和37家kosdaq公司,共有57家上市公司表示,进入本月以后很难及时提交监查报告书。去年同期这种公司只有20多家。上市公司应在股东大会一周前提交审计报告。

​▲害怕严厉“处罚”的会计法人

提交监查报告的推迟大多是因为企业和监查人员之间存在分歧。今年会计法人有可能比过去向企业要求更多的资料。也就是说,正在更加仔细地查看财务报表。新《外部监理法》使监查人员定期更换。如果新的监查人员在查看过去的财务报表时发现错误,该会计法人也将受到处罚。

要想避免这样的责任就要提高监察的水准,非适当的监察意见也可能会大量出现。虽然韩亚航空再次得到适当的意见而松了一口气,但是整体的市场氛围还是不稳定。

金融当局也认识到了这种担忧。即使受到不适当的监查意见,对于是否废除上市资格,也要根据第二年的监查做出决定。即使如此,如果考虑到作为监查的责任被加重,预计在1年内很难改变监查意见。

NH投资证券研究员韩光烈表示:“引入新《外部监查法》后,监查院将对以推测为基础计算的账户科目表现出比以前保守的立场。”

▲被强行指定为监事的上市公司

上市法人对新《外部监查法》中引入的周期性监查指定制度感到最大的负担。政府将在6年内以接受同一会计法人监查的企业为对象,强制更换监查人。

从上市公司的立场上看,在这样的过程中还可能追加产生有形、无形的费用。也就是说,除了监查员更换带来的报酬增加之外,还需要花费很多心思。

韩国上市公司协议会有关负责人表示:“如果更换监查人员,必须重新了解公司,因此监查时间将增加一倍。过去与前任监查人员圆满结束的会计问题可能会引发问题。”

韩国引进国际会计标准(IFRS)也会加重负担。因为在做出会计判断时,要认可主观见解。也就是说,根据不同的监查人员,可能会得出不同的监查结果。

三星生物工程财务欺诈争议就是典型事例。在IFRS以下,可以根据具体情况将研究开发费用纳入费用中,也可以分类为无形资产。

一位大型会计法人会计师表示:“要想理解企业并掌握重点监查项目,至少需要观察2至3年。如果是规模较大的大企业,这一期限还会延长。”

《 亚洲日报 》 所有作品受版权保护,未经授权,禁止转载。

相关新闻
기사 이미지 확대 보기
닫기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