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三星集团副总裁李鹤洙27日表示:“受前总统李明博方面的要求,向李健熙总裁进行报告之后,代替支付了DAS的诉讼费。”
首尔高等法院刑事1部(部长审判员郑俊荣)当天下午进行了因涉嫌贪污和受贿在一审中被判实刑的前总统李明博的二审快速公审。
李鹤洙当天以证人身份出席公审,说明了三星代缴DAS美国诉讼费用的经过。
他表示:“负责DAS美国诉讼律师事务所Akin Gump的律师金锡汉大约在2007年以前在李明博当选后来到这里。(金锡汉)目前和李明博总统候选人阵营律师银某一起工作,他听人说,美国负责的法律援助业务需要费用,所以希望三星方面支付。”
接着他还补充道:“在不得不向李健熙会长通报的情况下,我才表示接受了这样的请求,李健熙会长的意思是让我这样做。”
另外,李鹤洙还解释说:“当时,让三星交钱的请求不是以金锡汉个人的名义而是从大选阵营的层面上提出的。”他说:“三星方面不可能单独帮助金锡汉。”
他还表示:“如果总统候选人或青瓦台提出这样的要求,企业通常很难拒绝。因为已经提出要求,所以只能提供帮助,我认为提供帮助可能会对公司产生多方面的帮助。”
另外,李鹤洙此前是否出庭尚不明确,当天正式出庭。审判庭认为他故意回避证人传唤进行“警告”,因此出庭。
身穿正装出庭的他在没有遮挡幕布等设施的情况下作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