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项商标权、6项专利权……出售预计超6个月
被日本帝国主义强制征用的受害者向法院申请出售扣押的日本三菱重工业资产。
23日,市民团体同受害者在光州市议会交流室举行记者会,会上他们时表示:“今天向大田地方法院申请出售扣押的三菱重工资产。”
市民团体强调说:“日本政府对强制征用劳工问题负有全部责任。”他们主张:“这是在日本殖民统治过程中衍生出的反人道主义犯罪,如果不是日本国家权力直接介入或干预,不可能发生这样的事情。”
日本首相安倍晋三曾表示,日本于1965年支付的5亿美元经济合作资金中,无偿提供的3亿美元与《日韩请求权协定》无关。
从市民团体方面公开的资料来看,2006年日本参议院提出“无偿提供的3亿美元是否包括强制征用补偿金”一问时,安倍晋三回答说:“这是从解决请求权问题和确立两国友好关系的角度出发,为韩国经济发展做贡献。”
他们指出:“如果根据1965年《日韩请求权协定》,强制征用劳工问题已经结束,没有理由在2009年向受害者支付厚生年金99日元的津贴。”
被强制征用的受害者杨金德老奶奶在当天的记者会上敦促说:“之前说‘工作的钱由公司保管,以后再给你汇’,但到目前为止还是没有消息。为了在死之前消除怨恨,日本应该按照良心行动。”
预计法院将根据受害者提出的扣押资产出售申请采取相关措施。
如果法院下达出售命令,将对被扣押的三菱公司拥有的2件韩国国内商标权和6件专利权进行鉴定评价,并以此为根据进行拍卖。据悉,被扣押的商标权是用英语写成的三菱商标文字和图案、扣押的专利权是有关发展技术的专利。
在拍卖中以最高价中标的买受人支付货款后,将向受害人支付赔偿金。律师小组认为,通常出售韩国人财产需要3个月左右的时间,但三菱资产属于外国财产,因此需要6个月以上的时间。
去年11月,大法院在杨金德奶奶等5名征用受害人以三菱公司为对象提起的损害赔偿诉讼中,对每人支付1亿至1.5亿韩元精神损失费等2起请求征用相关损害赔偿的诉讼中,都做出了原告胜诉的判决。
三菱重工拒绝履行判决后,受害者方面扣押了三菱在韩国的商标权和专利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