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悉,电话诈骗组织往往会要求求职者提供个人信息和银行账号,将从电话诈骗受害人处获取的钱存入兼职者账户后,再要求兼职人员将资金汇入难以追踪的柬埔寨、越南、香港等海外银行账户,从而获得诈骗金。这是嫌疑人恶意利用每年5万美元以内的海外汇款无需向外汇交易银行提交汇款理由和支付凭证的漏洞,将诈骗资金转移的方法。
统计显示,截至今年10月,约10亿至15亿韩元电话诈骗金通过这一方式经韩国内部分金融公司向海外汇款。电话诈骗组织虽向求职者表示,其无需承担任何责任,但参与电话诈骗资金转移的兼职人员事实上也涉嫌犯罪,近来韩国法院根据兼职人员参与的程度、次数、报酬等情况对其进行有期徒刑判决的案例越来越多,因此需格外注意。
金融监督院强调称,如果兼职人员所获得的报酬远远高出其本应获得劳动所得,务必警惕此情况是否与电话诈骗相关。特别是代理汇款、换钱及收款类兼职,涉及获得电话诈骗相关非法利益的可能性较大。金融监督院还提示称,企业往往不会向职员个人索要银行账号,将与事业相关资金存入其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