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悉,金融保险当局表示,如果考虑到金融保险相关制度的改善效果,最终保险费或将在保险公司要求的基础上降低1.2%。金融当局目前正在推进的改善制度包括上调酒驾事故负担金、新设汽车保险诊疗审查程序及机构、新设双轮车保险本人负担金。
目前韩国因酒驾造成严重人身财产损失的情况时,酒驾者仅需缴纳对人损害赔偿300万韩元(约合人民币1.8万元),对物损害赔偿100万韩元等400万韩元负担金,即可免除民事责任。为提高民众对酒驾的警惕性,金融当局与国土交通部正在就上调相关负担金的方案进行讨论。
保险业界希望将对人及对物的损害赔偿分别上调至1000万韩元和500万韩元。业界认为,如果负担金增加,酒驾问题将有所减少,且所支付的酒驾相关保险金也将有所减少。据统计,去年因酒驾事故保险公司所支付的保险金高达2800亿韩元。
汽车保险诊疗审查程序和机构的新设则是与近期将韩方诊疗费加入工人医疗保险有关。而新设立双轮车保险本人负担金是为保障近来成为焦点的摩托车配送员事故问题。
保险业界一方面认可这些制度的推出所带来的肯定效果,另一方面也反驳认为将还未执行的制度带来的影响反映在最终保费中是存在问题的。据财产保险公司相关人士表示,制度改善是从几年前就已提出的要求事项,但截至目前仍未实行。而在相关政策未能确定实行的情况下,相关部门主张这些政策可以起到减少保险公司负担效果的观点是不合理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