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国出现首例新冠肺炎死亡病例 政府表示疫情进入社区传播阶段

发稿时间 2020-02-20 18:09
韩国出现首例新冠肺炎死亡病例 政府表示疫情进入社区传播阶段
据中央防疫对策本部20日消息,庆尚北道清道郡一家医院收治的新冠肺炎患者当天抢救无效死亡。这是韩国出现的首例新冠病毒感染肺炎死亡的病例。

随着新冠疫情在东南地区迅速扩散,韩国政府表示,疫情在国内已经进入社区传染阶段,但考虑到社区传染主要在大邱地区发生,传染范围有限,政府目前仍将传染病的预警等级维持在“警戒”。面对日益严峻的疫情,韩国国会表决通过了新冠疫情相关法案以及修订案,确保防疫工作有法可依。

韩国中央应急处置本部副本部长金刚立20日表示,新型冠状病毒疫情已突破防疫网,开始在社区全面扩散。金刚立称,综合考虑流行病学调查结果,中央应急处置本部和中央防疫对策本部判断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疫情非常严重。近期感染途径不明的确诊病例在首尔、大邱等地区剧增,疫情已从海外流入,进入社区传播阶段。

金刚立表示,在此情况下,政府正在升级防疫应对体系,继续加大检疫力度严防病毒从境外流入,还计划在确诊病例集中的大邱新设8个病毒筛查诊所,并再安排24名公共卫生医师。

韩国国会保健福祉委员会20日召开全体会议,表决通过了旨在应对新冠疫情的三项法案,具体包括《关于预防及管理传染病法律》《检疫法》《医疗法》的修订案。

根据《关于预防及管理传染病法律》修订案,若传染病预警级别高于“注意”级别,政府将为利用福利设施的儿童、老人等易感染群体提供口罩等物资;一级传染病流行导致医药品价格上涨或供应不足时,在保健福祉部长官指定的期间内可禁止口罩和洗手消毒液出口;保健福祉部下属流行病学调查人力资源也将扩充至100人以上,医务人员和药剂师开处方和配制药物时有义务确认患者海外旅行史。

根据《检疫法》修改案,保健福祉部长官可要求法务部长官禁止来自疫区或疫情风险地区的外国人入境。《医疗法》修订案规定,医疗机构新建传染病监控系统,加强对患者、监护人及医务人员的防控工作。

上述三项修订案将经法制司法委员会审批后,最快在月内提交国会全体会议进行处理。

针对大邱市严峻的疫情,韩国总统文在寅当天与大邱市长权泳臻通电话,称中央政府将尽全力支持大邱市的抗疫工作,并对大邱市民表达慰问。文在寅当天还与中央防疫对策本部长郑银敬通电话并作出指示,要求相关部门作出迅速和强力的措施防止疫情进一步扩散。有消息称,青瓦台正在考虑在大邱市增设负压病房等方案。

截至当天下午4时,韩国累计确诊病例达104例,治愈出院16例,死亡1例。
 

【图片提供 韩联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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