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瓦台当天表示,经过中央灾难安全对策本部本部长、国务总理丁世均的建议和中央安全管理委员会的审议,文在寅批准特别灾区宣布案。这是韩国首次因传染病而非自然灾害将一个地区指定为特别灾区。
根据《灾难及安全管理基本法》规定,特别灾区是指遭受自然、社会灾难后,仅凭地方政府难以解决当前情况,需要国家层面支援的地区。当宣布一个地区为特别灾区时,政府将对受灾情况进行调查,并制定恢复计划,地区恢复所需的50%费用由国家承担。
指定为特别灾区后,政府还将向当地居民支援维持生计及住房保障费用、死伤者救济金等,并将提供电费、医保、通信、燃气费用等减免优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