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国医保新规明起施行 外籍被扶养者门槛提高

发稿时间 2024-04-02 14:10
외국인 건보 무임승차 방지…내일부터 입국후 6개월뒤 피부양자
明日起,外国人和在外国民必须在韩国滞留6个月以上才能获得健康保险被扶养者资格。此项规定中的外国人是指包括韩裔外籍在内的外国国籍持有者,在外国民是指生活在国外的韩国国籍持有者。

据韩国保健福祉部和健康保险公团2日消息,本月3日起,入境韩国的外国人和在外国民必须在韩国居住6个月以上才能获得健康保险被扶养者资格。也就是说,在不缴纳保险费的情况下,无法免费享受韩国健康保险优惠和福利。

该项条款可能导致外交官或海外企业驻韩人员家属无法立即适用健康保险。对此,被扶养者是未成年子女或配偶,并持有结婚移民(F-6)、永驻(F-5)、留学(D-2)、一般研修中小学生(D-4-3)与非专业就业(E-9)等滞留资格的情况被排除在外,入境后即可获得被扶养者资格。

截至目前,外国人与韩国人在登记为健康保险被扶养者的条件上没有差别,只要满足相关的收入标准、财产标准、赡养条件等规定,就可以登记为被扶养者。

实际上对于外国人和在外国民,收入及财产条件是否达到标准都难以确认,因此出现恶意利用健康保险的事例。部分外国人职场加入者把生活在国外的家人登记为被扶养者,如果患病就入境韩国通过治疗或手术等享受健康保险福利。

健康保险相关部门为提高保险费用负担的公平性,对征收体系进行改编,不断强化被扶养者的资格条件。同时另有意见指出,外国人与在外国民地区加入者在韩国滞留6个月以上才能获得健康保险加入资格,与新增被扶养者资格条款对比有失公平。

以2022年底为准,外国人健康保险加入者达到132万人,其中中国国籍加入者为68万人,占比52%。健康保险相关政府部门预测,通过对外国人被扶养者制度的改善,每年可以节省约121亿韩元(约合人民币6500万元)的财政支出。
 
【图片来源 国民健康保险公团】
【图片来源 国民健康保险公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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