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国要求大企业义务公开雇佣形态

发稿时间 2013-02-07 13:46
韩国政府从明年开始对员工超300人(非正式工)的企业要求在网上义务公开员工雇佣形态。

据韩国雇佣劳动部7日消息,对包含上述内容的“雇佣政策基本法实施规则修正案”进行立法预告后,将从6月19日开始实施。

根据修正案内容,雇佣300人以上的法人应在每年的3月31日之前义务性的将员工雇佣形态在网上( www.work.go.kr )进行公告。

员工雇佣形态主要为,无固定合同期限、时间制、隶属外及其他等。这里的“其他”,是指临时工、有固定合同期限的员工、居家及家庭办公者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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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正案要求公示前三年的雇佣形态现况,因此在网上可以了解相关企业的雇佣趋势。

雇佣劳动部相关人士表示,随着引进雇佣形态公告制,将遏制大企业过度聘用非正式员工的冲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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