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民幸福基金或造成300万家庭“不幸”

发稿时间 2013-03-13 14:53
(记者 张冰)刚刚上台的朴槿惠政府为减轻民众还贷压力,计划推出国民幸福基金。这本来是新政府为民着想的积极政策,但却有分析指出,国民幸福基金的推出或将给300万低收入家庭带来不幸。

据相关预测,韩国新政府的国民幸福基金推出后,或有近300万低收入家庭得不到任何优惠。这些家庭主要包括积极偿还债务的贫困家庭以及没有债务或无处借债的极贫阶层。

朴槿惠政府早于参选时就向国民承诺,将筹集规模达18万亿韩元的“国民幸福基金”,让金融公司分担损失,并减轻民众债务负担。

据相关规定,幸福基金主要以滞纳贷款6个月以上的大众债务者为对象,勾销50~70%本金,剩余部分按照分期方式偿还。

日前,据统计厅发布的《2012家计金融福利调查》,以去年为基准,韩国低收入家庭,即可支配收入低于中等水平50%以下的家庭共达412.1万户,这中间,申请金融贷款的家庭有156.4万户,最近1年之内,有滞纳记录的家庭达49.7万户。

数据显示,有滞纳记录家庭的可支配收入月均为73.8万韩元,不足以偿还本金78.2万韩元,债务偿还比率衡量(DSR本金与收入之比)达106.0%。一般情况下,DSR比率超过40%时,便被列入高危家庭行列。这中间,如从金融机构贷款1亿韩元以下,并超过6个月未偿还的家庭有望成为幸福基金的受惠家庭。

然而,问题是有借贷但无滞纳记录的家庭还多达106.7万家,这些家庭的月均收入为72.3万韩元,每月本金偿还额达71.8万韩元,DSR比率高达99.3%,远高于与有滞纳记录的家庭。有分析称,这一阶层才是金融市场最脆弱的人群,然而他们却不属于幸福基金救助范畴。

业内专家称,新政府计划推出的国民幸福基金旨在勾销有滞纳记录的低收入家庭本金,对于106.7万个按期还贷的贫困阶层尤为不公。这一基金的出现,势必将打消很多家庭的偿还积极性。

据统计,除无滞纳记录的100余万家庭之外,在412.1万个低收入家庭中,没有借贷记录,或无处贷款的贫困与特困家庭还达255.7万家。

255.7万个贫困家庭中,有204.4万个可支配收入达不到最低生活水平。对于这些家庭而言,借贷的理由多出自于筹集生活费。

现代经济经济研究院研究员李俊燮(音)称,在国民幸福年金政策实施之前,政府有必要先出台稳定低收入家庭生计政策,为公平起见,有关部门有必要对政策受惠者进行详细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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