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越号”沉船事故最终宣判 船长李俊锡获36年有期徒刑

发稿时间 2014-11-11 14:45

船长李俊锡(中)正在等候宣判 [照片=韩联社图片]



韩国光州地方法院刑事11部于11日对“世越号”沉船15名船员进行宣判公审,船长李俊锡杀人罪名不成立,被判以有期徒刑36年。轮机长朴某杀人罪名成立,被判以有期徒刑30年。另外,裁决部对剩余13名船员分别判以了5-20年不等的有期徒刑。

4月16日上午,“世越号”客轮在韩国全罗南道珍岛郡近海发生沉船事故,造成304人遇难(包括失踪者)、142人受伤。目前,仍有9人下落不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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