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越”号船长二审杀人罪名成立 被判处无期徒刑

发稿时间 2015-04-28 15:01
이준석 선장 항소심서 살인죄 인정…기관장은 살인 무죄

听候审判的李俊锡[照片=韩联社图片]


韩国法院在二审中认定“世越”号船长李俊锡(70)杀人罪名成立,判处其无期徒刑。

光州高等法院刑事5部于28日对“世越”号15名乘务员进行二审公开宣判。在二审判决中,法院认定船长李俊锡杀人罪名成立,判处其无期徒刑。

法庭表示,因为李船长不负责任的行为,致使尚处于花季的学生,还没有来得及实现梦想,便提前画上了生命的终止符,更给失踪者和遇难者的家属造成了无法治愈的创伤。李船长的行为有损了韩国的国格,无法得到原谅。

另外,法庭还判处其余14名船员1年零6个月至12年不等的有期徒刑。

2014年11月,韩国光州地方法院对“世越号”客轮15名船员进行了一审宣判,认为船长李某杀人罪“不成立”,判处其有期徒刑36年,判处其余14名船员5-30年不等的有期徒刑。韩国公诉方随即提起上诉。

与一审相比,在二审中法院根据事故发生后船员的态度和行为,进行了量刑上的调整。

2014年4月16日上午,“世越”号”客轮在韩国全罗南道珍岛郡近海发生沉船事故,造成304人遇难(包括失踪者)、142人受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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