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私募股权基金(PEF)Lonestar就出售外换银行一事,向韩亚金融控股公司提出了规模达14.430亿美元(约1.6万亿韩元)的损害赔偿请求,结果韩亚金融公司完全胜诉。
15日,韩亚金融表示,国际商会(ICC)下属的国际仲裁法庭发来了具有上述内容的判决书。
Lonestar于2016年8月向国际仲裁法庭申请仲裁称,韩亚金融在收购外换银行的谈判过程中,以金融当局为借口降低了出售价格。
有人分析说,随着ICC支持韩亚金融,Lonestar和韩国政府之间的“投资者与国家间争端(ISD)”胜诉的可能性也不断提高。Lonestar于2012年11月以“因推迟外换银行出售程序而蒙受损失,并不正当地缴纳税金”为由,针对韩国政府提出了IS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