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冠疫情】国会议决三项新冠法 为疑似患者准备强制措施

发稿时间 2020-02-27 09: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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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级传染病流行供给不足时,禁止出口口罩、手部消毒剂
-可以禁止感染流行地区来韩外国人入境
-医药品处方、制造时义务确认出国旅行史

韩国国会26日召开全体会议,通过了新冠疫情应对方案——《新冠三法》。

执政党和在野党当天举行国会全体会议,最终通过了《传染病预防管理修订案》、《检疫法修订案》、《医疗法修订案》等《新冠三法》。

《传染病预防管理修订案》修订,疑似感染病原体者拒绝对病原体检查时,医生可上报保健所,保健福利部长官及地方自治团体长可对其进行检查。

法案规定,如果因传染病流行警报上升至“注意”以上,可向利用社会福利设施的儿童、老人等易感染群体提供口罩等。

法案还规定,如果因1级传染病流行导致医药品等价格急剧上升或供应不足,在保健福利部长官公布的期间,禁止出口口罩和手部消毒剂等。

与此同时,保健福利部所属的流行病学调查官从目前的超过30人扩增至超过100人,药剂师及保健医疗机构在处方、制造药品时,必须义务性地确认患者的海外旅行史。

《检疫法修订案》修订,福利部长官可要求法务部长官禁止流行传染病或可能流行地区外国人及到访该地区的外国人入境。法案还新增社区内按区域设置检疫所的依据。

《医疗法修订案》内容包含为医疗机关内的患者、保护者或医疗机关从事者建立感染监视体系,加强国家应对体系。

与此同时,国会当天还表决通过了《国会新冠疫情特别对策委员会成立方案》,委员会将由包括委员长在内的18名朝野委员组成,有效期到2020年5月29日。

 

26日下午,在国会全体会议上,《国会新冠疫情特别对策委员会成立方案》正在被通过。
【图片提供 韩联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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