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韩联社报道,韩国京畿道水原高等法院刑事1部11日对涉嫌性侵和猥亵两名女性的演员姜志焕做出二审宣判,判处有期徒刑两年半,缓刑三年,维持一审判决。
法院方面表示,被告人和检方均不服一审判决而提起上诉和抗诉,但综合考虑犯罪过程、情节,以及受害者有意和解等因素,法院认为一审量刑适当。
姜志焕涉嫌去年7月9日在位于京畿道广州市的家中对两名外包公司女性工作人员进行性侵和猥亵。同年12月,一审法院判处姜志焕有期徒刑两年半,缓刑三年,进行120个小时的社会服务并接受40个小时的性暴力治疗课程,3年内不得在相关机构和单位就职。
法院方面表示,被告人和检方均不服一审判决而提起上诉和抗诉,但综合考虑犯罪过程、情节,以及受害者有意和解等因素,法院认为一审量刑适当。
姜志焕涉嫌去年7月9日在位于京畿道广州市的家中对两名外包公司女性工作人员进行性侵和猥亵。同年12月,一审法院判处姜志焕有期徒刑两年半,缓刑三年,进行120个小时的社会服务并接受40个小时的性暴力治疗课程,3年内不得在相关机构和单位就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