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中,储蓄保险公社子公司KR&C持有债券的利息为43.6835万亿韩元,达到本金16.3832万亿韩元的369%。其后依次为韩国资产管理公社(281%)、储蓄保险公社的破产财团(266%)、信用保证基金(232%)、住宅金融公社(210%)、资产管理公社的国民幸福基金债券(206%),利息对比本金比率都很高。
从2017年至今年8月,“利息超过本金”债券中获得偿还的有11.0762万支。本金为8827亿韩元,利息为2.1991万亿韩元,利息达到了本金的249%。其中,利息与本金比率较高的有KR&C(301%)、韩国资产管理公社(264%)、国民幸福基金债券(197%)、破产财团(174%)、信用保证基金(147%)、住宅金融公社(139%)。
这些国有企业主要向中小企业提供贷款和担保,如果出现亏损,就向债权金融公司进行代为清偿,再向债务人回收款项。目前,只有少数债券被认为不可能偿还,而其余的债券则通过诉讼、债务认可等方式延长时效。
共同民主党议员闵炯培表示,利息超过本金的债务摊派给国民完全不符合包容性金融政策,国有金融企业应该积极清算这些高利息债券。如果对收入低的国民继续摊派高利率滞纳利息,利息超过本金变得难以偿还,经济生活将变得遥遥无期。国有金融企业应出面降低逾期利率,积极清理长期债券,至少利息超过本金100%的部分应放弃回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