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据显示,去年至今年5月间,以“保证限度超过”为由被拒加入全租保证金返还保证保险的情况为1154起,占到被拒总数的39.3%。“保证限度超过”是指承租人申请加入保险的住宅保证金与该套房屋所涉及的债务总额高于房价,超出保证额度,这类住宅在韩国也被称为“罐头住宅”。“罐头住宅”房主在合约到期后如无力返还保证金,即便对房屋进行拍卖,拍卖金额也不足以抵消保证金和债务金额,因而相关机构不面向此类住宅租户提供保证金返还保险。有不少人士指出,承租人在签订全租合同阶段无法确切掌握相关住宅的债券信息,导致信息不对称的问题时有发生。
在被拒绝加入保证金返还保险的情况中,还有779起(26.5%)属于超过房屋债务关系基准或无法确定房屋债权关系。这一情况是因为无法确认先入住独栋住宅或多户住宅的住户的租赁保证金或邻近生活设施中,独栋住宅或多户住宅共存,导致无法确认商户租赁保证金的情况。
此外,被拒情况中还包括216起因房主发生担保事故或因有担保债务存在,属于禁止担保对象的情况。
梁敬淑表示,全租保证金返还保证保险是承租人可以依赖的最基础的安全网,但承租人往往无法提前了解到因房主或房屋债务问题而无法加入该保险的情况。政府应该制定方案,解决承租人与出租人签约租赁合同前信息不对称的问题,预防出现全租保证金难退的问题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