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光州西部警察局12日消息,上月涉嫌酒驾的中国驻光州总领事馆领事A某将依照相关法律进行处罚,A某虽声称自己享有外交豁免权,但未被警方采纳。
据悉,上月20日凌晨2时许,A某从光州全南大学医院出发,在饮酒状态下驱车约8公里至西区枫岩洞某公寓地下停车场。警方调查结果显示,A某当时血液中酒精浓度为0.119%,属于吊销驾照标准。警方表示,A某行为涉嫌违反韩国《道路交通法》等法律,将依法进行处理。
A某在接受警方调查时表示,当时自己是看望住院留学生后驾车回家,并主张自己享有公务外交豁免权。外交豁免权指一国派驻外国的外交官及其家属享有的特殊权利和优遇,但前提必须是在执行公务时。警方在向外交部进行咨询后,认为A某的行为不属于公务行为,不适用外交豁免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