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战劳工遗属对日本战犯企业索赔败诉

发稿时间 2021-09-08 18:10
日기업 강제노역 손배소, '시효만료'로 또 패소
据韩联社报道,二战时期日本帝国主义强征韩籍劳工遗属们对日索赔又一次折戟。

8日,首尔中央地方法院民事独任第25庭对韩籍劳工郑某的4名子女向日本制铁(原新日本制铁)提起的索赔诉讼进行宣判,判处原告败诉。郑某口述1940年至1942年被强征到日本岩手县的炼钢厂遭到剥削。2019年4月,其家属据此针对日本制铁提起诉讼,要求赔偿2亿多韩元(约合人民币111万元)。

分析认为,败诉判决的依据可能是索赔时限已过。根据韩国《民法》,索赔权于违法加害行为发生之日的10年后或受害者得知蒙受损失和加害者身份之日的3年后消灭。虽然强征劳工发生时间距今远超10年,但有无法行使权利的不可抗因素,在这一因素不复存在的3年内有权行使索赔权。

4人2005年在韩国法院向日本制铁提起诉讼,经二审败诉,2012年大法院将本案发回重审,并于2018年最终胜诉。但对于索赔权消灭时间,有的法院界定为发回重审的2012年,有的界定为终审出炉的2018年。

原告诉讼代理人认为,这一判决和同一法官上月以索赔时效为由驳回诉讼请求的理由相同,将与原告商议决定是否上诉。原告方另一律师指出,除索赔时限外,日本制铁方面拒不提交可证明受害事实的档案,给索赔造成困难,父亲70年前被强征为劳工,过了这么久,苛求子女设法找到档案的判决是不合理的。
 

【图片来源 gettyimag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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