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国"婚前协议"何去何从?

发稿时间 2023-01-17 14: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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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再婚和跨国婚姻的增加及年轻一代对婚姻观念的改变,韩国近年来出现了是否有必要签订“婚前协议”的争论。

婚前协议(Premarital Agreement/Prenuptial Agreement),是指即将结婚的男女双方为结婚而签订的、于婚后生效的具有法定约束力的书面协议。制定婚前协议的主要目的是为了双方在婚前对各自财产、债务、权利归属等做出明确划分,以免将来离婚或一方死亡时产生争议。

尤其是在一些西方国家,婚前协议被称为“prenup”,已经普遍存在并具有法律效力。
 
结婚2年左右的新婚夫妇A某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从结婚初期就开始和丈夫各自管理收入,优点是可以自由储蓄和支出。如此,最近韩国年轻夫妇之间各自管理收入正逐渐成为流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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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么,“婚前协议”有法律依据吗?

在韩国,有一种方式是通过签订“夫妻财产约定”以承认个人婚前财产的所有权。《民法》第829条规定“夫妻财产约定及其变更”,规定夫妻在婚前就夫妻共同财产的相关内容达成协议后,可以避免第三者非法取得夫妻共同财产。然而,这是对婚后财产法律关系的提前约定,应在结婚登记前签订,且不得违反民法上的基本原则。

若"父母在结婚前给子女买了房子,可以签订父母以子女名义购买房屋不与配偶共同名义"为内容签订合同。相反,也可以签订“将个人婚前财产与配偶各分一半”。如果结婚后对方不给钱,就可以通过冻结配偶账户等强制方式取得财产。
 
也就是说,在韩国承认的婚前协议只对婚前个人财产具有法律保护效力。即使签订婚前协议,内容为财产分割或放弃继承遗产、对配偶婚后产生的财产不进行分配等, 也没有任何实际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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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前协议”在韩国是否具有法律效力?
 
首先,与连日常琐碎内容都包含在婚前协议中的海外不同,在韩国并不认同“婚前协议”(prenup)的效力。上述解释的民法第829条“夫妻财产约定”只不过是婚前确定各自的财产进行划分,婚后的财产分配并不涉及在内。如此,根据现行《民法》规定,“夫妻财产约定”仅在有限的范围内被认定,因此在韩国最近也有一种以富人为中心,尝试像海外一样签订“婚前协议”的趋势。

但实际上,由于承认“婚前协议”的相关法令不完善,因此法律效力难以得到认可。即使签订了“夫妻财产分割协议”(prenup),该协议仅在协议离婚时生效,而在离婚诉讼(财产分割诉讼)时很难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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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婚前协议”制度的争论
 
最近,随着对婚姻、家庭生活及离婚等价值观变化,在韩国也有部分人指出有必要将“婚前协议”制度化。但另一方面,也有不少反对意见认为,“婚前协议”签订时很可能偏向夫妻中经济地位更优越的一方,所以在离婚时难以保障另一方的经济生活,因此社会有必要对此进行充分讨论。
 
一些赞成“婚前协议”的观点表示,“目前韩国的民法上几乎没有适用“夫妻财产约定”的事例,所以目前很难制定详细法律来对此进行规制。承认婚前协议效力、扩大其约束力和范围是当务之急。”
 
另外,从反对的立场来看,婚姻生活可能维持10到20年,如果因为“婚前协议”,在财产上不能对配偶婚姻续存期间的贡献提出任何主张,那可能是更大的问题。考虑到男女关系的特殊性,在《家庭法》中比起协议的效力,更重视公正原则,财产分割也要根据贡献度公平分配。
 
虽然婚前协议符合自由现代的婚姻价值观,但另一方面也可能是只对富人配偶有利的制度。因此,相对有经济地位的配偶为了不损失财产,很有可能恶意利用、剥削婚姻关系中较弱一方,因此有需要慎重对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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