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中建交 十六载,外交、经贸合作硕果累累

发稿时间 2008-05-26 18:02
中韩两国1992年8月24日建交以来,两国友好合作关系在各个领域都取得了快速发展。政治上,两国领导人多次互访,并在国际多边活动中会晤,增进了相互理解和信任,推动了两国关系的发展。经济上,两国互利合作不断深化,互为重要的贸易伙伴。在文化、教育、科技等领域的交流与合作也取得了成果。两国在地区及国际事务中的合作与协调也在进一步加强。
  
◆ 政治关系及高层互访
  建交以来,两国政治关系进展顺利。江泽民主席、李鹏总理、乔石委员长、朱镕基总理、李瑞环政协主席、胡锦涛主席、吴邦国委员长和温家宝总理等中国领导人相继访韩。韩国三任总统(卢泰愚、金泳三、金大中)、国务总理李洪九、金钟泌(以自由民主联合名誉总裁身份)、李汉东、三任国会议长(李万燮、黄珞周、金守汉)、七任外长(李相玉、韩升洲、孔鲁明、柳宗夏、朴定洙、李廷彬、崔成泓)等不少政界人士先后访华。两国领导人利用出席国际会议等机会经常会晤,江泽民主席在出席APEC会议期间曾多次同韩国总统金泳三、金大中会晤。朱镕基总理在出席亚欧首脑会议期间与金大中总统会晤,并在出席东盟十国与中日韩三国领导人会晤期间,与金大中总统共同出席中日韩三国领导人早餐会,在出席博鳌亚洲论坛期间与李汉东总理会晤。
    
◆ 经济合作与贸易关系
  建交后,两国政府陆续签订了贸易协定和投资保护协定以及关于成立经济贸易和技术合作联委会的协定、海运协定、避免双重征税和防止偷漏税协定、和平利用核能协定、渔业协定等一系列政府间协定,双边经贸合作稳步、健康、快速发展。
  中韩经贸合作起步晚、发展快、潜力大。目前中国为韩第一大贸易伙伴,韩在中国贸易伙伴中排名第四。
  
◆ 科技合作与文化交流及其他来往
  两国科技、文化、教育、司法部门及不少地方政府之间均建立了友好交往与合作关系。中国在韩国釜山、韩国在中国上海、青岛和香港设有总领事馆,韩还设立了驻华使馆领事部驻沈阳办公室。截至2002年底,双方共建立69对友好省、道和友好城市关系。中国北京、上海、沈阳、大连、青岛、成都、南京、西安等至首尔、釜山之间有直通航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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