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银-印尼银行建货币互换安排

发稿时间 2009-04-01 17:27

中国人民银行23日和印度尼西亚银行在北京宣布签署双边货币互换协议。

根据协议,互换规模为1000亿元人民币/175万亿印尼卢比。协议实施有效期3年,经双方的同意可以展期。

所谓“货币互换”,是指两笔金额相同、期限相同、计算利率方法相同,但货币不同的债务资金之间的调换。中国央行表示,协议签署的目的是为了支持双边贸易及直接投资以促进经济增长,并为稳定金融市场提供短期流动性。 此次金融危机以来,中国人民银行已先后与韩国银行、香港金融管理局、马来西亚国民银行、白俄罗斯共和国国家银行签署了总规模高达4800亿元人民币的货币互换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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