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洋集团濒临破产 韩国再演“金融危机”

发稿时间 2013-09-29 16:55


韩国大企业集团的资金流动性问题自外汇危机以来反复浮现,企业领导班子及金融监督当局的责任问题再次上升为热议焦点。

据产业界和证券界29日分析,受累于公司债务和商业票据(CP)量的东洋集团,与1999年撼动韩国的大宇集团事件相似,另与对世界金融市场和产业界形成直接冲击的2008年金融危机有共同之处。

东洋集团受资金短缺的影响而深陷破产危机,其根本原因在于动用公司债务和票据等市场流动性资金取代银行贷款以维持运转。一般情况下,公司债务和商业票据主要由难以获得银行贷款,或是为躲避债券银行干涉的企业发行。

东洋集团旗下东洋控股、东洋休闲观光、东洋水泥、东洋网络、东洋国际等非金融子公司的负债总额截至去年底达到4.4273万亿韩元,其中借入资金为3.4062万亿韩元。

在整体借入资金中,东洋集团通过市场上个人与机构投资者所筹得的公司债务和商业票据分别达到1万亿韩元,剩余款项(1.4万亿韩元)为银行等金融机构的贷款。

鉴于银行为“先抵押,后贷款”方式,即便企业破产,对其带来的损失也不大,但市场上的公司债务和商业票据投资者将难逃一劫。

1997年,大宇集团在银行贷款受限后,开始通过大宇证券和首尔证券等旗下已亏损子公司,发行公司债务和商业票据实现筹资。这也是大宇集团后来结构调整过程不顺的原因。

随着短期大规模筹资的苗头日益凸显,证券公司便大举回购个人投资者手中的大宇债务,同时资产运营商免除债权团基金中的大宇债务,并帮助其债转股,最终艰难度过危机。

2008年全球金融危机同样是因为大举筹备市场流动性资金所引起。因此专家指出,导致东洋破产危机的次要责任主体在于金融当局。

分析认为,大宇事件和全球金融危机等多起金融事例已敲响警钟,但当局仍然放任市场贷款并忽略了投资者保护。不可否认的是,银行及非银行机构间的死角地带,确为当局责任所在。

专家建议,鉴于东洋事件牵涉的机构投资者过多,难以组成债权团,当局应介入金融机构降低风险,同时推进企业整改才能解决问题。但若各机构及银行等一并挣脱泥潭,东洋子公司倒闭后将自行进入法律程序,剩下的烂摊子将给个人投资者带来莫大的损失。

据了解,东洋集团最近已请求裙带企业ORION集团资助,但ORION集团表示,本企业和大股东无意资助。韩国金融委员会曾表示,东洋集团应早日出售旗下核心企业东洋水泥,否则大部分旗下公司只好申请法庭接管。目前东洋集团负债率为1200%,年内需要偿付的利息就达2000亿韩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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