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文化部规定不雅照女主角不得代言网游

发稿时间 2010-07-08 11:00
文化部提出四点要求:一是加强网上巡查,发现低俗的网络游戏推广、宣传等内容,要通知相关网站予以删除。二是对践踏道德底线、违背公序良俗的行为,要及时发现,及时制止。三是对存在网络游戏低俗推广现象的企业,要约谈企业负责人,进行批评教育,责令改正。四是对违反相关法律法规,情节严重的,要坚决依法处罚,有效遏制网络游戏低俗推广现象的蔓延。

一段时间以来,部分网络游戏营运企业借用当前因不雅照片或视频被网络传播而受到网民极大关注的当事女主角,通过邀请其代言或参与网络游戏的宣传活动,扩大游戏曝光率和影响力,相关活动造成了巨大的社会负面影响。

有业界专家表示,此类代言或宣传活动,借助社会大众对当事人低俗成名的普遍认知,达到其轰动性的宣传效果,极大影响了社会对网络游戏行业的认知,造成了公众对于网络游戏行业的不良印象,如果不加以制止,存在其他企业效仿和愈演愈烈的可能,对已处于社会关注焦点核心的网络游戏产业的发展产生不良后果。

文化部文化市场司有关负责人说,网络游戏作为文化产品,健康的游戏内容、正确的价值取向、规范的经营活动是保障全行业可持续发展的根本。网络游戏企业应当坚持社会效益优先,保护未成年人优先,规范自身的市场经营行为,为网络游戏用户提供健康、绿色的网络游戏产品和服务。

记者 洪海燕 shjhai@ajnews.co.k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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