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支付宝”或按当地金融法注册进入韩国市场

发稿时间 2014-08-04 15: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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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了解,中国阿里巴巴集团旗下网上支付服务“支付宝”正在积极进军韩国市场。目前,韩国有关部门正根据《韩国电子金融交易法》的有关规定,将支付宝以电子预付费发行公司的方式进行注册的方案进行探讨。

韩国金融当局4日表示,若支付宝想成功进入韩国市场,就必须根据韩国有关法律,进行注册得以完成。目前,正在对支付宝是否符合韩国有关法律进行探讨,结果也将于近日通报给阿里巴巴。

支付宝自2012年12月起便于韩国乐天免税店签署合作协议,针对访韩中国游客推出支付服务。与此同时,支付宝还与韩亚银行、韩国信息通信(KICC)等建立了合作关系,其势力已逐渐渗透至韩国线下市场。中国消费者在韩国标有阿里巴巴加盟字样的购物网站或商店通过支付宝平台付款后,韩亚银行先将货款打入韩国加盟店的账户,之后支付宝再向韩亚银行账户汇款。

此前,阿里巴巴想在韩国以直接营业的方式进入市场。但有关部门建议应先将阿里巴巴通过韩国有关法律进行注册后才能正式营业。对此,专家分析认为:“虽然阿里巴巴面向访韩中国游客,但收取货款的账户为韩国加盟店,因此为了考虑交易的安全性及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阿里巴巴需接受韩国现行法律的管理和监督。”

韩国现行《电子金融交易法》第28条规定,如若从事电子预付费业务,应具备20亿韩元以上本金、办公室、职员等必备条件,满足条件者可向金融委员会进行注册。若阿里巴巴以电子预付费发行公司的形式进入韩国市场,不仅有利于中国消费者,还将针对韩国消费者推出支付服务。

此前,由于“支付宝”支付平台或存在安全漏洞,韩国金融当局对其合法性进行调查。作为阿里巴巴子公司,支付宝的服务范围涵盖世界34个国家和地区,以去年为准,全球用户多达8.2亿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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