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拟立法“专治”霸道富二代 若高管家人定罪面临“失业”

发稿时间 2015-02-19 20: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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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光明网报道,由于韩国一些财团高管的家人利用权力和财力作出一些违法行为,激起不小民愤,韩国多名国会议员打算本月晚些时候提交一份法案,建议严惩这类霸道做法。

▲监管霸道行为

这份法案名为“大型企业道德管理特别法”,也被称为“赵显娥法”。根据草案,一些大型财团高管的家人一旦被定罪,至少5年内将不得在这些企业中任职。

赵显娥是韩国“坚果门”事件核心人物、韩进集团及下属大韩航空会长赵亮镐的长女。去年12月5日,她乘坐从纽约飞往仁川的大韩航空班机头等舱,因乘务员给她提供的坚果没有按规定放在盘中,她一怒之下要求飞机掉头开回登机口并勒令乘务长下机。韩国一家地方法院本月12日判处赵显娥1年有期徒刑。这一判决属于严判。

韩国执政党新国家党议员、“赵显娥法”法案提出者金永南说,“已经有一些人呼吁设立一套体系,监管一些财阀家人的霸道行为,防止他们因为‘有关系’,而在家族企业中担任管理职务”。

除金永南外,另一名议会议员也提交一份修正案,内容与“赵显娥法”类似。尚不清楚议会是否会通过这类法案。

▲打破“3-5”惯例

韩国民间组织“经济公平公民联盟”工作人员权伍仁说,韩国国内收入不均现象自上世纪90年代以来逐步加深。一些财团仍在扩大它们的优势。“一些普通人失去他们的工作,致使人们更加愤怒”。

“韩国言论财团”近期一项调查显示,1000名受访者中,大约四分之三的人认为,上级的专横现象在韩国普遍存在。大多数人认为,财阀家人应为这一现象负责。

“赵显娥法”提出者、原检察官金永南说,在韩国,对于拥有权势的人判刑存在“3-5”现象。“这一现象指的是,在涉及一些财阀的案件中,法官一般会判处3年有期徒刑、缓期5年执行。这是一项不成文的惯例。”

金永南说,“坚果门”事件判决的重要之处在于打破了这种惯例。

▲处罚趋向严厉

先前对于财阀及其家人犯罪的判决较轻。一些人入狱时间短,甚至免于获刑。不过,近期一些类似案件的判决明显从严。这些财阀难以逃避法律制裁。

去年2月,韩国最高法院因挪用公款罪,判处时任sk集团会长崔泰源4年有期徒刑。崔泰源因涉嫌把sk集团一家子公司的465亿韩元(约合4400万美元)挪用至国外,用于期权投资,被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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