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月25日起,韩国将把新冠的传染病等级从“一类传染病”下调至与水痘、结核等相同的“二类传染病”,未来确诊病例将不再义务进行隔离,面诊服务将覆盖全社区医院。
从25日起的四周定为执行期,期间将对疫情流行状况、致死率、重症患者病例、医疗体系运转情况、新的变异毒株等进行综合考量后,决定是否缩短或延长执行期。
在为期四周的执行期内,现行的七天隔离义务仍将维持,确诊患者的检测和治疗方式仍与目前相同。
执行期结束进入巩固期后,确诊者的隔离义务将取消,可正常进行日常生活,政府将不再向确诊者发放治疗和生活补贴,除医疗保险报销范围外的部分检测费用也将自费承担。
目前政府为用口服治疗药物进行治疗的患者提供每人90万韩元(约合人民币4700元)的补贴,预计这一部分暂时仍将由财政支援。
进入巩固期后,确诊新冠的人员除了在指定的门诊中心外,在所有的医院、诊所都可接受面对面地诊疗,目前的居家治疗概念实际上将不复存在,新冠病毒的检测工作也将主要由民间医疗机构负责。
各项政策落实后,政府将不再为新冠患者提供专用病床,目前的2.4618万张新冠专用病床将逐渐缩减。用来收治新冠轻症及无症状患者的生活治疗中心(韩版方舱医院)将每个道和每个市各保留一处,其余所有全部停止使用。
截至本月14日,韩国全境共运营72处生活治疗中心,其中15处由中央事故处理本部直接管理,将在下月初关闭其中的13处,仅保留两处。
此间因优先确保新冠专用病房而有所减少的急诊功能将复原,在执行期内,半数以上暂停运营的急诊室将重新使用,进入巩固期后将全部复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