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员会指出,根据在公共场所发生的针对多名受害者的凶器杀害等事实,可以确认犯罪行为的极度残忍性以及对受害者造成的严重伤害。
委员会公开表示,目前已经拥有充分的犯罪证据,包括嫌疑人的供认,现场闭路电视(CCTV)记录和目击者的陈述。考虑到这些证据的可靠性,以及犯罪行为引发的公众担忧和类似犯罪的预防效果,认为这一公开举措符合公共利益。
据悉,赵某在实施犯罪前10分钟盗取了一把凶器,随后乘坐出租车前往新林站附近,显然是有意图进行犯罪行为。根据调查,赵某在前一天下午对手机进行了初始化,并且还砸坏了电脑。赵某向警方陈述称,这次犯罪是经过提前精心计划的,但由于害怕被警察发现,因此采取了初始化智能手机的措施。
警方根据上述情况认为,赵某事先计划了犯罪并付诸实施,目前正在了解当天进行心理变态诊断测试(PCL-R)等具体的犯罪动机和背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