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星掌门人李在镕一审获无罪 韩国“世纪审判”暂落幕

发稿时间 2024-02-05 17:33
首尔中央地方法院刑事合议25-2庭于5日宣判三星电子会长李在镕涉及违反《资本市场法》、进行不正当交易、操纵股价和渎职等罪名的案件,判定其无罪。自检方提起诉讼已过去1252天(3年5个月)。

检方要求法院对李在镕判处5年有期徒刑和罚款5亿韩元(约合人民币270万元),但法院表示:“本案公诉事实中没有任何犯罪证据。”同被起诉的前三星电子未来战略室室长崔志成、前未来战略室次长张忠基等14名被告也被判无罪。

李在镕等人被指控涉及2015年三星物产和第一毛织的合并。检方指控李在镕当时推动合并目的是为了继承经营权,涉嫌不当干预会计和非法操纵股价,并于2020年9月提起了诉讼。

当时的调查显示,为了创造对李在镕有利的合并比例,采取了散布虚假信息、隐瞒重要信息、发布虚假利好消息、主要股东买入、非法游说以确保国民年金公团的投票权、动员旗下的三星证券、大量购买库存股操纵股价等行为操纵市场价格。

然而,法院认为,两家公司合并并非李在镕为继承经营权或加强控制权的唯一目的,总体上不能认定其不当,且没有认定比例不公平给股东造成损害的证据。

法院还对李在镕涉嫌与第一毛织子公司三星生物制剂(Samsung Biologics)相关的虚假披露和会计欺诈指控判处无罪。
 

三星电子会长李在镕5日下午在首尔瑞草区首尔中央地方法院举行的三星集团经营权继承相关不正当合并、会计造假嫌疑一审宣判被判无罪后,正在走出大楼。【图片来源 韩联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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