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国化妆品虚假广告四年翻十倍

发稿时间 2014-03-28 13:55

28日,韩国食品医药品安全处在首尔地方厅内举行的“第六届消费者博览会”上发布了“虚伪夸大广告管理方案”,引起了广大消费者和业内人士的热议。

据统计,韩国的化妆品虚假广告揭发数量从2010年的2030起,2011年的4229起,2012年的11325起,2013年的21347起逐年递增,四年之内增长了十倍。

虽然韩国明令禁止化妆品模仿医药品进行机能改善方面的广告,但是依然有相当数量的化妆品因涉及效能、效果广告宣传而被揭发。例如位居业界第一的爱茉莉公司被揭发使用超出化妆品范围的用词,例如“防止脱发”、“皮肤再生”等。中低价位的品牌代表谜尚、菲诗小铺(THE FACE SHOP)也因使用了“痤疮”相关的超出化妆品范畴的广告语而被揭发。

根据韩国现行法律,制造和传播化妆品虚假广告者将面临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2000万韩元(约合人民币11.6万元)以下的罚金。在强化法律处罚之后,罚金被提升至5000万韩元(约合人民币29.3万元)以下;针对三年以内二次违反者将面临1年以上5年以下的有期徒刑。

食品医药品安全处方面表示:“今后将不断强化针对虚假保健品、化妆品、医药品广告的处罚方案,推进相关法律的完善,最大程度上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亚洲经济版权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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