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止职场欺凌法》实施在即 象征意义或大于实际意义

发稿时间 2019-01-25 17:07
今年7月16日,《禁止职场欺凌法》将在韩国正式实施,这是韩国首次以立法形式规范职场行为。据去年2月国家人权委员会发布的《职场内欺凌现象调查》,73.4%应答者在近一年里受到过上司的刁难,其中有12%应答者每天都会受到上司刁难。韩国劳动研究院报告书显示,主要以威胁或侮辱等人身攻击(24.7%)为主,其次是上司分配过度业务(20.8%)、在职场内被孤立(16.1%)等。
 

[图片来源 网络]


去年底,因涉嫌暴力、强迫及吸毒的韩国未来技术会长梁镇浩(音)被警方逮捕。受害者表示,梁镇浩是公司里的“王”,经常对公司职员拳打脚踢、恐吓、谩骂,甚至随意向职员吐痰、泼水。由于缺乏专门的纪检或监督部门,职场欺凌现象在中小企业或者私企更为严重。今年年初一名就职于首尔某医院的护士,因不堪职场冷暴力跳楼自杀,再次引起相关部门和社会的关注。韩国国内要求将禁止职场欺凌法制化的声音越来越高。

韩国法案将“职场欺凌”定义为“公司上司和劳动者在职场生活中利用地位或关系上的优势,对其他劳动者进行超越业务范围上的身体或精神上折磨以及令工作环境恶化的行为。”根据法案,公司需制定预防职场欺凌及应对职场欺凌的准则,并在所在辖区的地方雇佣劳动部门登记。违者将被处以500万韩元以下罚款。同时,受到职场欺凌的所有职员均可向上司报告,上司通过调查确认事实后,可对加害者进行适当处罚。为保护受害者,上司也可在尊重受害者意愿的前提下,变更受害者的工作场所或批准带薪休假。

法案并没有明文规定对加害者的惩罚,只是规范了公司及高层人士要尽预防职场欺凌的义务。不仅如此,法案提到“受到职场欺凌的所有职员都可向上司报告”,若加害者是直属上司,那受害者只能“哑巴吃黄连,有苦说不出”。就如韩国未来技术会长梁镇浩的一名下属所说的一样,虽然梁镇浩打人已成习惯,但大部分受害者担心反抗会被报复或引更大的火上身,因此只能忍着。

与此同时,对于“欺凌”的界定也比较模糊。除了暴行、恶言恶语等直接的欺凌行为,还有过多分配任务、反复使唤下属、精神折磨、孤立某人等间接行为。间接欺凌行为给受害者造成的伤害是通过一个长期积累的过程。

笔者认为,颁布该法律的出发点是好的,但可能收效甚微。韩国是深受儒家思想影响的东亚国家之一,长幼有序在社会各个领域体现的淋漓尽致。在韩国职场中,前后辈关系、等级关系的划分十分严格,前辈对后辈的教育,一不小心就会越线。在激烈的职场竞争中,受害者本人在不经意间也可能变成为加害者。当然,对于“欺凌”的界定存在一定的主观性,不排除虚假举报等故意行为。职场欺凌无法通过法律或者准则彻底根除,即将实施的《禁止职场欺凌法》的象征意义大于实际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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